身處在設計公司,「客戶比較喜歡這個版本」的思維是錯的喔!

身處在設計公司,「客戶比較喜歡這個版本」的思維是錯的喔!

身處在設計公司,「客戶比較喜歡這個版本」的思維是錯的喔!

所謂設計,說到底就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或答案,根本不該出現「喜好」這個主軸!因為是針對某個問題的最佳解答,所以基本上決定設計的主軸應該是「適合與否」的單一基準!
反過來說,以喜好決定的東西就不叫設計,而是裝飾或藝術才對……
當然,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好惡,但我覺得個人的好惡不應該是用來判斷設計的因素。

為了方便說明,我就舉個稍微有點極端的例子吧。

假設有位客戶以兒童為主要客群,販售可愛卡通人物系列商品。他要委託設計公司製作新產品的海報,負責此案的設計師喜歡精簡的設計風格,這位設計師能夠用他自己最愛的風格做出類似無印良品或Apple那樣的海報設計嗎?

如果我是那位客戶,我一定會很不滿意……

如果我是客戶……因為商品最大的賣點就是卡通人物本身,所以我會希望卡通人物在海報上也能放在最醒目的位置。由於目標客群是兒童,所以風格要色彩分明而活潑,採用高飽和、高亮度的配色,讓海報更吸引小朋友的注意力。如果該卡通人物有代表色,我可能還會希望相關配色能依該代表色設計。此外,廣告標語要用便於閱讀的字型、醒目的大小並放在最引人注意的位置,以避免被活潑的配色所掩蓋。

事實上,上述的訴求都是為了解決「以兒童為目標客群,製作可愛卡通人物新產品海報」這個問題所提出的答案。如何得出這些答案並具體落實到視覺效果上,就是平面設計師展現能耐之處。不管怎麼看,精簡的海報都不適合用在這裡對吧?

這個例子雖然有點誇張,但實際上卻時常遇到本質相同的事情,不是嗎?

當我們提出設計案,客戶說「我不喜歡這裡的字體,不能換其他的嗎?」而我們卻說「我喜歡這個字體,請務必採納。」如果這樣回答,會發生什麼事呢?一定會被客戶以「我又不是在問你的喜好」這樣一句就K. O.掉了吧。
而如果我們回答:「這個字體的視認性很好,印刷上不容易糊掉,而且很符合這次的風格,是非常適合的字體。」明白指出設計上的根據,客戶想必也會「哦~原來如此。」接受我們的設計吧。雖然可能不符合窗口的喜好,但以設計而言,應該是正確的方向。

話說我還是大學生的時候,在課堂上發表完設計作業,面對教授和講師群「這裡為什麼要這樣設計」的問題,如果回答類似「因為我喜歡」這樣的答案,就只會有兩個下場:當場被宰了,或是被公開處以恥笑之刑。當時我根本不明白箇中道理,所以真的、真的很討厭發表會,但現在回想起來就覺得,那是理所當然的呀……

順帶一提,「設計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或答案」這個思維無論在平面設計、網頁設計、室內設計還是工業設計都一樣,只要與設計有關皆是如此。

所以,所有從事設計相關行業的朋友(還有我),都要提醒自己不要說出「比較『喜歡』這個版本」喔!
應該要說「這個版本比較『適合』」才對喲!!

(個人喜歡與否,那是另外一回事!)

三宅設計是設計的專業團隊,憑藉著在日本和台灣所培養的經驗,透過平面設計與網站設計,幫助客戶解決煩惱,歡迎洽詢指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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